财税申报

汽车购置税(汽车购置税税率)

作者: 惠州注册公司 发布时间:2022-08-17 07:31:47

增值税是普遍征收的“ 流转税”汽车购置税。汽车在销售时计征。每有一次销售都会征收一次。增值税=计税依据×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汽车的购置税每年是怎么算的?

汽车的购置税是根据汽车的金额来算的。有的时候市场政策会改变,购置税的价格也会有所偏差。

汽车购置税(汽车购置税税率)

目前购置税的计算方式是:汽车销售发票的价格÷1.17(增值税)×购置税百分比(今年是7.5%)=车辆购置税金额。10万元的车贵2137元

比如车主买了一辆10万元的国产车,按明年10%的购置税缴税,就是100000÷1.17×10%=8547元。而同样一辆10万块钱的车,放在今年的话,购置税为7.5%,那么应该缴的购置税为:100000÷1.17×7.5%=6410元,两者相差了8547-6410=2137元。

供参考。

车辆购置税怎么算2021

车辆购置税公式:应纳税额=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x税率。

汽车购置税(汽车购置税税率)

1、按照发票上“价税总计”金额计算的话,购置税=价税总计÷1.13×10%(目前汽车增值税税率为13%);

2、按照发票上“不含税价”金额计算的话,购置税=不含税价×10%;

也就是说当车主花20万裸车价购买一辆新车的时候,车主应该缴纳的汽车购置税为:20万÷1.13×10%=17699元,所以车主应该缴纳17699元的车辆购置税。

在2019年7月1日实行新的购置税政策,主要是取消了最低计税价格,按发票价格(除去增值税)缴10%的车辆购置税。

2019年7月1日,国家实行了购置税新政策,即《购置税法》直接将购置税纳入了法律层面,而此前一直是《购置税暂行条例》。由于法律想要更改的难度较大,因此2020年不会轻易出台普通燃油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取消购置税则更不可能。

尽管购置税减半难以实现,2021年取消购置税更是不可能,但部分地方政府仍可以通过补贴减轻消费者税费负担。如广州就出台了《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实施时间为2020年3月-12月,对于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可以获得一万元的补助。

除了新能源车得到补贴外,置换或报废二手车的用户,也可以在购买新车时得到3000元补贴。

车辆购置税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车辆购置税不可以抵扣增值税。汽车购置税原本是车辆购置附加费,是一种财产税,而不是消费税或增值税,因此无法作为进税来抵扣增值税。如果一般纳税人的车辆在购车后续五年内的各种养车成本以及各种开销可以抵扣增值税,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的一种,因此说企业名义购车能够抵增值税。

一、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情况确定: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进口自用车辆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车辆,计税依据由车购办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车辆,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并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车辆计税价格低于出厂价格或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

4.按特殊情况确定的计税依据。对于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三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价格确定计税价格。

二、购置税本补办手续

1.出具需补证车辆的行驾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询并领取“车购税换补证申请表”。

2.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3.见报后,持“换补证申请表”、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到车购税过户补证窗口办理办理补证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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