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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

作者: 惠州注册公司 发布时间:2022-08-29 23:43:21

2月1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加强落实税务支持政策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十项措施(下称“税务十条”)。“税务十条”通过落实医疗机构相关的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减免政策,暂缓开展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等举措,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支持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治工作、支持一线抗疫医护人员,切实做到“能免就免、能减就减、能扣除就扣除”。

暂缓对防疫工作者开展个税汇算清缴

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税务十条”将逐项逐条认真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明确的税务支持政策措施。

“税务十条”提出,要着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对医用防护服、口罩、医用护目镜、负压救护车、相关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优先落实相关减税降费政策,优先加快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优先核准延期缴纳税款,全力支持这类企业开展复工复产、扩大生产。

着力支持医疗救治。最大力度支持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治工作,全面检视医疗机构相关的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减免政策,确保依法依规落实到位。

对于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税务十条”提出,疫情防控期间将对其暂缓开展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通过专业辅导、精简资料、便捷办理,最大力度支持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把时间和精力投入防治工作中。

着力支持科研攻关。大力服务相关企业加快科研攻关,辅导其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及时、足额、优先为符合条件的生产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落实好餐饮等小微企业减税政策

“税务十条”还提到,要着力支持物资供应。全力支持保障好“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辅导相关企业落实好蔬菜和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国家储备商品有关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优惠政策,以及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着力支持公益捐赠。鼓励社会各界倾力相助,辅导落实好公益捐赠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以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优惠政策。

值得关注的是,“税务十条”明确要着力支持小微企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酒店行业企业和其他未能及时充分复工复产的企业,及时辅导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

对纳税人因疫情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因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依法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予加收滞纳金。

同时,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将成立专业团队,了解、响应各类企业特别是医疗救治、疫情防控等重点行业、企业涉税诉求。对企业反映的实际涉税费问题,依法给予最大限度税务支持。

广东税务如何取消个人绑定

点击“电子税务局,点击“解除绑定”。

没有在税务局实名的企业,不需要再使用金税盘、CA证书或者到税务局现场实名,可以直接在税务局平台上实名登记,如果个人已经在此平台实名过,可以直接绑定其他企业,个人离职时也可以直接网上解邦。

不需要去税务局解除实名特别提醒个人在这家企业的实名绑定是在广东省网上税务局平台操作的才可直接在网上解绑。如果在税务局窗口办理的实名登记,不可以直接解除,需要去税务局窗口解除实名。

广东社保网上认证系统下载

一、适用范围

网上申报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缴费单位通过互联网形式办理社保费申报手续。缴费单位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办理社保费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说明:在地税部门已开通网上报税的单位,已经可以进行网上申报社保费,用户无需再次开通。

二、开通网上申报所需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提供)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原件;

2、《网上申报纳税协议书》(一式两份,单位加盖公章)

3、《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一式三份)(注:如果税收已签过该协议书,则不需要提供该项资料)。

三、开通网上申报办理流程

1、纳税人持所需资料到地税服务厅、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2、税务机关受理后,办理开通网报,并发放网报时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

3、缴费单位(人)在办理完开通手续半个工作日后,即可在全市各自助办税区或能连接互联网的电脑登录到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点击进入“办税大厅”进行申报操作。

四、办理须知

1、缴费单位(人)在办理网上申报前,应认真学习网报操作知识,培训教材可到惠州地税网站下载,如有问题,可以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2、社保费当月申报当月缴纳;

3、每人每月只能有一个申报工资;

4、所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必须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5、按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所有职工和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30周岁(含30周岁)以上职工必须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

6、退休人员不能参保除医疗保险外的其他险种;

7、根据“户籍类型”及“用工形式”区分一般失业保险与农民工失业保险。若参保人员“户籍类型”为“本地农业户口”或“外地农业户口”,则“用工形式”必须选择“农村合同制工人”,申报失业保险时必须选择“农民工失业保险”;反之,“户籍类型”为“本地非农业户口”或“外地非农业户口”,则“用工形式”不能选择“农村合同制工人”,根据实际选择其他类型,申报失业保险时必须选择“一般失业保险”。

8、网上申报的缴费单位,应按季度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社会保险费分险种申报汇总表》(申报表可在网上办税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9、其他注意事项

(1)属于网报用户的缴费单位,必须在每月15日前,如实进行网上缴费申报,每天24小时皆可办理业务,申报日期以税务机关网上办税系统收到该申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

(2)缴费单位申报成功后,应及时在网报系统发起扣款指令,确认扣费是否成功;

(3)缴费单位在申报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以通过网报系统作废申报,然后再重新申报。作废申报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本月以网络申报方式申报成功而未清缴费款的申报记录;

(4)网上申报只支持当月社保费的申报,不受理以往月份社保费申报;

(5)缴费单位成功申报后,必须保证其银行扣税(费)账号有足额款项,以便费款扣缴,对余额不足,当月未成功扣费的,视为欠费,税务机关将按规定程序加收滞纳金;

(6)缴费单位发现缴费项目核定中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未能网上申报的,缴费单位应先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缴费项目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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