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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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地税局(一个城市有多少个税务局?
不管国税还是地说至少在一个行政区划都有办事机构滁州市地税局。一般每个区县都有的。不管国税还是地说的机构你都可以通过12366查询相关事宜。
天津市有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每个区都有税务分局(国税、地税各一),另外还有市直属分局(负责大企业征收)、开发区、保税区、科技园区也有分局,还有海洋税务分局(负责海上石油征收),市稽查局等。工商局也是市工商局下辖各区分局。具体地址、电话可查询天津市税务局网、天津市工商局网。
国税和地税有什么区别,是不是都要交
一、性质不同
国税是国家税务系统,与“地税”对称,是一个国家实行分税制的产物。国税又称中央税,由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是中央政府收入的固定来源,归中央所有。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
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其性质是行政单位,地方税务局实行中央、省、市、县的垂直领导体制。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时,将省以下原来的税务局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个别地方地方税务局与财政局合署办公,称为财税局)。省级地方税务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垂直领导。
二、征收税种不同
(一)国税负责征收的税种:
1.增值税;
2.消费税;
3.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委托海关代征);
4.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5.出口产品退税;
6.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新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7.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8.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先征收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税);
9.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0.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11.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12.车辆购置税;
13.燃油税(暂未开征);
14.中央税、共享税的滞、补、罚收入;
15.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其他有关税费。
(二)地税各个部门职责以及负责征收的税种:
1.营业税管理处负责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2.地方税管理处负责车船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3.残保金管理处负责制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工作的有关制度、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组织和协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的相关工作。
4.企业所得谁管理处负责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税政协调工作;负责协调税政综合工作。
5.个人所得税管理处负责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和征收管理工作。
6.不包括已明确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主要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辆使用牌照税、屠宰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筵席税,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国税和地税,都是收税的。其中国税归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而地税归省(市)地税局垂直管理。最主要的区别,是两者征收的范围不一样而已。 国税局和地方税务局征税范围划分 一、一般规定 各税种的征税范围划分 (1)增值税:含国内销售环节和进口环节归国税局征管。 (2)消费税:含国内销售环节和进口环节归国税局征管。 (3)营业室: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局征管;普通的营业税归地税局征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同营业税的规定。 (5)企业所得税 归国税局征管的范围: ①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 ②中央企业所得税; ③2002年1月1日起新注册登记的企业; ④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 ⑤海洋石油企业; 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地方税务局的征管范围:2009年1月1日新成立的企业按国税发【2008】120号文件执行。 (6)印花税:上交所、深交所的证劵归国税局征管;其他的归地方税务局征管。 (7)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归国税局征管;其他的归地方税务局征管。 (8)车辆购置税归国税局征管; (9)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等均归地方税务局征管。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文件的规定 2008年12月31日之前,国税局和地方税务局各自征管的企业不做调整。 2009年1月1日起新增的企业按以下规定处理: (1)应交增值税的企业,其所得税全额归国税局征管; (2)应交营业税的企业,其所得税全额归地方税务局征管; (3)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征管,除此之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归地方税务局征管。 (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