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

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例题)

作者: 惠州注册公司 发布时间:2022-09-05 02:46:21

委托加工物资计算与会计分录有很多种情况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例题)

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例题)

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不含税加工费)

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受托方交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受托方而言,委托加工业务属于代制业务。受托方对于收到委托方发来的用于加工的材料物资,只应在按表外科目专设的“代管商品物资”或“受托加工物资”备查簿中加以登记。备查簿的登记一般采用单式记账法,收到代管物资时的仅仅借记“受托加工物资”,退回时贷记该账户即可,无须考虑对应账户问题。备查簿只作为日后存查的备考,实际领用受托加工物资进行加工时,并不考虑所领用物资的金额,其中的账户记录不计入生产成本、也不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受托方对于加工中实际耗用的由受托方提供的工、料、费(即所耗用的辅料、生产工人的工资福利费、分配的制造费用等)的处理,仍和正常的自制产品相同,应通过“生产成本”账户核算,只不过其中的成本仅考虑受托方自身的实际发生额而已。受托加工物资制造完成,如不需入库包管,可不通过“库存商品”账户核算,直接在结转发出成本时,自“生产成本”账户的贷方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的借方。一、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二、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作:借:生产成本贷:原材料-辅助材料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制造费用三、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1、确认销售收入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加工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含税加工费*增值税税率)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同类产品的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生产成本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四、受托方上交消费税时: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

代加工产品成本应如何核算?

可以在“受托加工物资”科目下核算,在计算加工成本时,只归集辅助材料、能源费用、人工成本、制造费用。

回答

你好,计算例子: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实际成本为50 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 000元。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同类物资在B公司目前的销售价格为70 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假设A、B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A公司已收回该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为59 000   元。该批委托加工物资所支付的消费税 = 70 000 × 10%= 7 000 元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 50 000 2000 7 000 = 59 000 元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金等。企业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应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进行核算。委托加工物资,属于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加工完成入库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 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产品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联系电话

13516651502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