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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缴手续费(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政策)
个人所得税代征手续费是指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代扣代缴手续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065号《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按照《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当年的你肯定能要回来,但前几年的就不敢保证了,因为税务局一般都会规定,以前年度的不再办理。一是计入“往来款项”;
二是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三是计入“营业外收入”。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六)'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2、《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065号)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于企业取得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手续费返还,从用途上讲应该有两种,一种是用于代扣代缴工作的管理性支出,另一种是用于奖励有关工作人员。
3、关于个人取得该笔手续费的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税手续费是指发放给具体办税人的手续费的意思。个人所得税代征手续费,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公司,可以向当地的地方税务局申请,由税务机关付给代征税额2%的手续费,这是因为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公司的日常工作,而是为税务局工作,因此应当适当的予以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扩展资料: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取得相关税收如何处理
按照规定,取得个税手续费返还,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计入“其他收益”科目,其他企业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或者营业外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意,上述分录中有个“应交增值税”,是因为按照国税总局答复,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所以企业收到返还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应该按照“代理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另外,还要注意,按照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对于企业使用返还的手续费发放给具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经办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发放给非经办人员,则要并入其当期工资薪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应如何做账务处理?
我认为应当在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手续费收入
回答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支付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扣缴该职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付工资”帐户,贷记“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帐户。企业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情况:一是职工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企业只负有扣缴义务;二是企业既承担税款,又负有扣缴义务。例:某企业为赵某、钱某每月各发工资3000元。但合同约定,赵某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钱某个人所得税由该企业承担,即钱某收入3000元为税后所得,月末发工资时,企业会计处理为:第一,为赵某扣缴个人所得税时,赵某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15%-125=205元会计处理为:借:应付工资 3000贷:现金 2795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5第二,为钱某承担税款时,由于钱某工资为税后所得,则需要换算为税前所得,再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企业应为钱某承担税款为:[(3000-800-125)÷(1-15%)]×15%-125=241.18(元)计提个人所得税时的会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等241.18贷:应付工资 241.18发放工资时的会计处理:借:应付工资 3241.18贷:现金 3000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额241.18(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缴所得税承包、承租经营有两种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分别涉及两个项目,一是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二是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税。例:2001年1月1日,杜斌与事业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招待所,据合同协议承包期为1年,杜斌全年上交费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