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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保管期限多久,多久才失效

作者: 惠州注册公司 发布时间:2023-03-25 09:43:55

会计凭证保管期限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过程中所产生的凭证和账簿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时间。这些资料记录了企业的财务活动和财务状况,是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依据。因此,会计凭证保管期限的长短直接影响企业的合规运作和风险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凭证保管期限如下:

  1.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为15年。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调整凭证、结转凭证、审计凭证、税务凭证等。

  2. 财务会计报告的保管期限为20年。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告等。

  3. 税务会计报告的保管期限为5年。税务会计报告包括: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

  4. 其他会计资料的保管期限为5年。其他会计资料包括:账簿、账户余额表、明细账、总账、日记账、现金账、银行存款账户明细表、应收账款明细表、应付账款明细表、固定资产台账、存货清单等。

需要注意的是,保管期限是指企业必须保留这些会计资料的最短时间,如果企业需要更长时间保留这些资料,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进行保管,但是不能少于规定的保管期限。

此外,对于已经注销的企业,其会计凭证和会计报告应当在注销后的5年内保留,以便税务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审计和监督。如果企业被查封、扣押或者接受调查,其会计资料应当暂停清理,直到相应的机关结束调查为止。

总之,会计凭证保管期限的确定是企业合规运营和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企业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保管,以确保会计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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